【Covid-19日記:確診後,該怎麼樣才能重回職場,政府流程作半套】

 


0613我以為我將可以安靜的倒數,不會有大事還會發生了吧!

但沒有走到最後一步,永遠不知道會有什麼意外再度來到阿!
政府的流程圖對於確診的人都只有寫:
指揮中心今公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針對隔離治療之無症狀或輕症個案,必須同時符合以下2項條件,無須採檢即可解除隔離治療,並由衛生單位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續進行7天居家隔離:
(一)退燒至少1天,且症狀緩解。
(二)且距發病日已達10天(無症狀者,發病日以採檢日計算)。
而隔離治療個案,同時符合下列3項條件,得解除隔離治療,並由衛生單位開立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
(一)退燒至少1天,且症狀緩解。
(二)且距發病日已達10天(無症狀者,發病日以採檢日計算)。
(三)1次呼吸道檢體(採一套口咽或鼻咽拭子即可)檢驗SARS-CoV-2 RT-PCR檢驗結果為陰性或Ct值大於等於30。
但是真相是,當你居家隔離完7天後,進入自主健康管理的時候,你的老闆因為擔心,要求你提出PCR陰性報告才能回去職場,但這種時候....檢疫所10天+防疫旅館(居家隔離)7天+自主健康管理7天(政府規定雇主可以決定回辦公室上班或是在家上班,要付薪資),經過24天,看到所有官方資料,均無表示需要進行篩檢,而且當家人從檢疫所(輕症或無症狀)出來時,也並無採檢的動作,表示他們判定我們已經無傳染的可能性,但仍須居家隔離7天。
可是你以為,你就可以回去職場嗎?不......老闆要你提出PCR陰性報告,但這時候可能因為那些病毒屍體在你體內還沒有清乾淨,而有陽性的可能嗎?
萬一....這PCR又是陽性時,我們全家是否要再一次進入無窮盡的循環呢?但這這兩張圖:一張流程圖、一張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中均無提到如果再度篩檢又陽性該怎麼辦?
我們後來找遍了網路上資料,終於在一個網頁中的最下面看到這一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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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表示,確診個案解除隔離後,除特殊情況外,無須再進行採檢;若因故採檢結果再出現陽性,除特殊情況外,個案無須再入院進行隔離治療,維持自主健康管理即可,亦不用再次匡列接觸者進行居家隔離。此外,如解除隔離後仍在居家檢疫/居家隔離期間,無須再繼續執行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至期滿,採行自主健康管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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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請問政府,我們這些確診者,居家隔離者、自主健康管理者,到底要怎麼樣才能從回職場,你們寫的簡單,但我們的老闆做的跟想的跟你們不一樣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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